东营市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
涉农企业担保贷款更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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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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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日讯(记者 胡祥东) 近日,东营市印发了《东营市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新型农民创业基金正式启用,这是东营市扶持、服务“三农”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新型农民创业基金,是指由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集中统一管理,用于扶持农民、涉农小企业创业致富的专项资金。设立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的主要目的为农民、涉农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拓宽农民融资渠道,破解农民融资难的问题;另外也为农民参加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农业受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影响大,扶持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可有效化解风险,减少损失,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 《办法》对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的性质、来源、用途以及牵头管理部门作了明确规定,且从程序步骤、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现行涉农小额担保贷款进行了规范统一。《办法》的出台将对推动东营市农民在新农校系统化、专业化培训的基础上创业致富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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