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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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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8日讯 利津县国税局创新社会监督形式,委托纳税人为“监督检查员”,充分激发兼职监察员监督反映与监察室监督检查的作用,形成内外监督架构,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一是发放委托书和联系卡。该局从所辖纳税人中选择全部重点税源、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新办纳税人等共50户纳税人,走访发放“监督监察员”委托书和监督监察联系卡。除重点税源外,其他类别实行内部季度轮换,保证监督评价主体的全面性和流动性。二是深化外部监督网络应用。该局随时采取信函、电话和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鼓励纳税人利用东营市效能监察电话8383110、县局网站的“网上评议”等项目进行一线执法人员行风评议工作,调动“监督监察员”对征纳权利的关心和参与评议的积极性。三是与兼职监察员的内部监督和监察室的廉政回访相结合,形成内外三级监督评价机制。由“监督监察员”对税务人员在涉税政策咨询辅导、涉税业务办理、优惠政策落实、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变更等征纳业务互动中的工作态度、执法纪律、工作效能、廉政纪律等方面进行即时反映评价,税源管理一线兼职监察员、县局监察室针对问题进行快速回访反馈。切实保证对基层征管人员工作流程、权力事项的有效监督,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警防范。(杨建国 杨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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