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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最高奖奖金翻一倍涨到30万 |
进步奖总数由55项调整到最高77项 | |
- 2013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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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嵇磊 通讯员 张致真) 13日,记者从东营市法制办获悉,近日,东营市政府对《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其中将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标准作了修订,由原来的每人15万元提高到每人30万元。另外将科技进步奖奖项总数由55项调整到不超过77项。 13日,记者从东营市法制办了解到,2008年东营出台了《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合作奖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决定对奖励办法进行修改。”东营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修改内容主要从提高奖励标准和调整奖项数量入手。 其中,科学技术最高奖是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奖励,“此次提高奖项标准为的就是调动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该工作人员介绍,对《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标准作了修订,由原来的每人15万元提高到每人30万元。记者从该条款中了解到,科学技术最高奖每年1人,可空缺。 科技奖项数量的增加也是这次调整的一大亮点。近年来,东营市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每年科技成果鉴定数量均在150项以上,奖励项目申报数量接近200项,鉴定数量和申报数量逐年增加。在现行奖励办法数量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让一批科研成果不能被表彰、奖励,影响了科技奖励的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 为此,将《办法》中第十六条第二款科技进步奖奖项数量作了修订,将科技进步奖奖项总数由55项调整到不超过77项。其中,科学技术进步奖经济发展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总数分别不超过10项、15项、20项;社会公益事业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总数分别不超过7项、10项、15项。 据悉,此次修改的《办法》将在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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