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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退押金,车险也得在这买
工商局提醒:“续保押金”属强制消费,消费者签合同前需注意
  • 2013年05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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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白苗苗 杨亚平 通讯员 李娜
  4月26日,市民孙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于2010年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新车,现在贷款还完了,但是“续保押金”却要不回来了。对此,东营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买车时,要看清合同款项,如按揭贷款不是由销售者提供担保的,销售者不能收取任何押金和费用。
  车贷还清了
续保押金却退不回来

  孙女士2010年贷款买车时,向汽车销售公司缴纳了2000元的“续保保证金”,当时销售人员承诺贷款还清后“续保保证金”会如数退还。今年3月份,孙女士按照合同还清车辆贷款,便带着押金条向销售公司索要自己曾经缴纳的200元押金,没想到销售人员却要求孙女士必须在该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今年的车辆保险后才能退还保证金。
  “贷款期间,车险一直在他们推荐的保险公司缴纳,现在贷款还完了,缴纳车险是我们自己的事了,不能用押金来制约我们啊。”双方协调未果后,孙女士向记者与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诉说苦恼。
  4月26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多家汽车销售公司咨询购车事项。“如果贷款买车,除了要缴纳首付外,还需缴纳购车税、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用、全险费用与续保押金。”某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顾问向记者介绍,由于贷款代理人由销售公司寻找,所以需要缴纳5000元的续保押金,贷款还清后销售公司会将押金还给消费者。另外,全险也是必须缴纳的费用,而且车险应在汽车销售公司推荐的保险公司内选择。
  “您把材料准备好,我们与贷款代理人联系,利率会比您在银行贷款低,并且还很方便。”当记者询问为何要缴纳押金时,销售公司这样回答。记者咨询另一家销售公司时也得到相似的答复,并强调全险与交强险是必须缴纳的费用。
“续保押金”属强制消费
全险买不买,消费者说了算

  针对贷款买车需缴纳押金与车险问题,记者采访到东营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续保押金也称为续保保证金,是指汽车销售门店在为贷款购车市民提供贷款服务的同时,强制消费者在销售方购买新车第一年或今后几年的商业车险,并强制消费者交纳一定数目的押金确保在贷款期限内车辆的全车保险均在销售方购买。
  有的4S店还要求贷款购买者必须购买车辆全险,而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交强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全险”可自愿选择;另外同一辆车通过不同的渠道投保,保费是有差别的,差价可达几百元,购买的险种多的话,差价甚至达千元。卖车搭售保险是不合理的,“续保押金”是一种强制消费现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押金不能随意交
合同条款得看清

  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贷款买车时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押金不要随意交。买车时,如销售方代为办理保险、上牌、按揭贷款,只能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如果按揭贷款不是由销售方提供担保的,销售方不能收取任何押金和费用。消费者要认真审查销售者开出的每一笔费用,谨防其浑水摸鱼乱收费。第二、合同条款要看清楚。消费者按揭贷款购车,汽车销售商提供担保时,其提供的按揭服务合同大多为其事先拟订的格式合同,条款内容往往有利于其销售商自身,造成合同双方权利不对等,有的甚至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为以后扣留消费者的钱款提供借口。消费者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对于不明白的或者有异议的条款,必须当场要求销售者解释或者修改。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以来,东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了1000余件关于汽车消费的来电,其中35件是关于贷款买车保险的申诉。申诉热点集中在贷款买车需要交纳“续保押金”、不能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和险种以及续保押金到期后不能及时退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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