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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大义灭亲”亲手将母亲残害
如今知错,“狼孩”为母亲忏悔诉讼
  • 2013年02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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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的方忠谋之墓。(资料片)
  张红兵的母亲方忠谋。(资料片)

  “我愿意再次解剖自己卑微的灵魂,公开地向因我告发而冤死的母亲忏悔、道歉;我愿意做一个反面教材,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数年来,当年的红卫兵,年近六旬的张红兵一直在努力,试图将在文革中遇害的母亲方忠谋墓地(遇难地)认定为文物。
  这是他自己的忏悔与反思,同时他也希望更多的人了解和记住“文革”期间的残酷真相。
  ■ “一颗红心”害了母亲
  “我从小在学校里受教育,喝的都是‘狼奶’。”现为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张红兵,原名张铁夫。“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十多岁的张红兵被特批为红卫兵,是县里的典型。1966年,他自己改名为“张红兵”。他父亲张月升,当时是固镇县卫生科科长、党总支书记,在“文革”一开始即被打倒,成为固镇县里卫生系统的头号“走资派”。
  据张红兵回忆,“文革”刚开始的两年,张月升被批斗最多,方忠谋也被“陪斗”,张红兵本人还写过批判自己父亲的大字报。
  到1970年,对张月升的批斗逐渐冷却,但他的妻子方忠谋却“遭了罪”。由于被固镇县医院造反派认为是出身地主家庭,有“国民党特务”嫌疑,方忠谋被隔离审查很久。返家后依然要被家人批斗。张红兵回忆说,当时主要是他这个16岁的中学红卫兵在斗母亲,父亲和其他家人则说话不多。
  更大的悲剧始于在1970年2月13日晚。方忠谋当晚在家人面前说了些支持刘少奇、邓小平的话。当时“一颗红心”的张红兵马上意识到这是“现行反革命”,张月升则让方忠谋把自己说的话写下,然后拿着字条出去报案。
  张红兵甚至担心父亲没有真去报案,又写了个纸条,和自己的红卫兵胸章放在一起,塞在同住一大院的“固镇县群众专政指挥部”军代表家的门缝里。
  张红兵记得,当晚方忠谋将卧室里的毛主席画像等烧毁,张月升发现后喊“打反革命分子”。当晚,军代表赶到张红兵家中,将方忠谋押走。
  方忠谋被抓走后,张月升和张红兵等人也被要求写审判方忠谋的证据。张红兵在材料的最后写道,应“判处现行反革命方忠谋死刑,立即执行”。张红兵后来说:“我当然知道后果,按照当时的《公安六条》,肯定是这个结果。”
  1970年4月8日,张月升与方忠谋离婚。同一天,方忠谋被固镇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判处死刑。三天后,方忠谋被执行枪决。这年春天,张红兵的事迹被作为“大义灭亲”的典型,在县里教育革命展览中展出。
■ 为她平反,为己反思
  张红兵说,多年来他一直在痛苦煎熬,那段不堪回首的血泪往事,常常让他从睡梦中哭醒。
  母亲方忠谋被执行死刑后不久,张红兵和弟弟被下放到当地农村劳动。“当时根红苗正的人或是进了工厂,或是升学,或是进部队当兵,‘黑五类’子女只能去农村。” 
  文革结束后的1979年,已经和张红兵断绝关系的姨母主动找到他,提出要给方忠谋平反。此时,张红兵已经返城成为一名工人。他说,那时的他已经意识到自己错了。之后张红兵写了方忠谋案件的申诉材料,向各级法院申诉。
  1980年,固镇县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同年7月,安徽宿县地区中级法院作出《关于方忠谋现行反革命一案的批复》,明确指出“此案是一冤案,应予以平反昭雪”。
  1982年,张红兵及其亲属在确认方忠谋遗骸掩埋地的大致位置后,向当地生产队购买了这块土地,并建起一座土坟,作为方忠谋的永久性墓地。
  时隔16年,也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快届满前的2009年。张红兵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交诉讼状,起诉《固镇县志》所刊载的《〈方忠谋“现行反革命案”复查平反〉案例》涉嫌侵害名誉权,但因管辖权问题未被受理。
  起初张红兵并不愿让社会公众知道这件事。但2009年他在网上发现,对早已被否定的文革,竟有人鼓吹“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已近耳顺之年的他,觉得自己应该向公众表明态度,“用现身说法来批驳那些无知、别有用心的谬论,用维权个案来对抗对文革的群体性遗忘”。
  2010年,张红兵遇到了更加实际的问题。当地一居民在方忠谋墓地附近建造房屋,堵住了通往墓地的通道。经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该房屋被认定为非法建筑,须自行拆除,但该户一直未履行,相关部门也未予强拆。为此张红兵曾向政府申请过行政复议,还向法院提起过行政诉讼。
  在官司对抗中,固镇县政府方面的人士还提出,方忠谋的墓也是有问题的。根据《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禁止在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以及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建造坟墓。上述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因此,方忠谋墓不在保留范围。



■相关评论
留住“文革”记忆 善待民间努力
  张红兵的努力,只是民间拒绝遗忘“文革”记忆的典型之一。
  实际上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对那场动荡心怀警惕。如果我们超越本案的法律层面,而上升到历史的维度进行梳理,无疑会有更全面的体认。
  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五年后,《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革”做了定性:“十年动乱”、“十年浩劫”。
  民间学者丁东是那个特殊年代的过来人,并长期研究“文革”。在他看来,官方对“文革”的主流看法,多有变迁。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前期,否定“文革”一直在官方主流舆论中占据重要地位,一批以此为背景的文学作品先后问世,并形成一股社会思潮。在这一时期,党内元老中不乏“文革”中挨整者,因此力主否定文革,谁为“文革”招魂,在当时无疑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但之后的情势渐有变化,官方对“文革”日渐有低调和淡化对待的趋势。1996年是“文革”爆发30周年,当时民间对“文革”的反思,已经开始受到官方的掣肘,至少是不受鼓励;此后传媒对文革会有意无意地回避,“躲躲闪闪,避重就轻”。
  这种状况在2012年有所改变。在当年的全国人大会议结束时,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发出警告说,“文革”的错误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
  与官方的情况相比,民间反思“文革”的呼声与行动虽规模有限,但一直持续至今。
  在梳理了三十多年来“文革”在舆论话语中的演变之后,丁东指出,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其中既有服务于统治需要的“史官传统”,也有坚持记录历史真相的“良史传统”;后者不会断裂,因为“总会有人想方设法把历史真相记录下来,传之后世”。
  张红兵的努力,是保存“文革”记忆的公民行动。对此丁东给予理解和同情:“判断一个物件是否属于文物,不能仅仅从时间上划界,而且还要考察其是否具备特定的历史意义和价值”。
  丁东以国家博物馆收藏的安徽小岗村十八个按手印的文书为例说,张红兵的遭遇,实际上是公民个体保存记忆、反思“文革”的努力,而当地官方则抱着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鸵鸟心态”。
  他认为,作为文革遇难者的后人,张红兵申请将其先人坟墓作为文物加以保护,是其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文革非正常死亡人数很多,由于思想和言论而被判处死刑的估计不超过千人。方忠谋案具有典型意义,更多的类似的个案还没有进入公共视野。
           (本报据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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