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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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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3日讯 近日,莱州浅滩海洋资源特别保护区经过国家海洋局审批,升格为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利于扩大保护海洋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助于保持岸线形态、长度和邻近海域底质类型的稳定。 “莱州浅滩地处莱州湾东部,为山东半岛北岸规模最大的近岸水下堆积地貌体,浅滩及附近海岸拥有近6×108㎡的优质石英砂资源。莱州湾是黄渤海鱼类的重要产卵场和育幼场,其西部为黄河口产卵场,未经受黄河淡水影响的区域;其东部则是以莱州浅滩、三山岛为中心的产卵场。根据《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重要渔业资源和海洋矿产分布区等特殊区域,需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和科学利用方式予以特殊管理。”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科科长孙召波向记者介绍,2008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省级自然保护区———莱州浅滩省级海洋资源特别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三疣梭子蟹、鲈鱼、文昌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产卵、育幼场以及砂矿资源。为了更好地保护莱州浅滩独特的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好浅滩砂矿资源,保持莱州岸线的稳定,在省级特别保护区基础上,适度调整保护区边界后,经过国家审批,近日,莱州浅滩被升格为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 拟建莱州浅滩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位于莱州湾东岸水深在0m—6m之间的湿地区域总面积为6780.0982h㎡,不占用岸线。拟建莱州浅滩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中部位于滩涂养殖区内,东北侧部分区域属于海蜇放流点,南侧部分区域属于对虾放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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