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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安全,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
有特别贡献的举报人不受此限制 | |
-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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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 吕增霞)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居民的关注。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20日《东营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对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举报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市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制。而且还公布市长公开电话12345作为受理电话。 据了解,本办法适用于对东营市范围内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并有明确分工,尽量达到食品安全举报领域无缝隙。举报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应及时书面移交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调查处理。 此次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受理部门要与举报人提前约定举报密码,经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凭举报密码申报举报奖金。同一案件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对于两人以上分别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一旦举报属实,有关部门将按照违法案件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具体设为四个等级,其奖励金额是涉案货值金额的1%到10%不等。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的举报人员,可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一个奖励等级。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制。 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以及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金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防推诿扯皮 举报可打12345市长电话 本报记者 吕增霞 “食品安全无小事,所以这次《办法》的出台,市政府非常重视,以红头文件形式出台,显示了政府的决心和力度。”28日,东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徐晓辉告诉记者,这次《办法》的出台与省里就有着明显的区别,省里是十几个部门一块出台的,而在东营就是市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出台,而且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由负责举报案件调查处理或牵头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先行垫付,财政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奖励审核意见和有关部门奖励资金支付凭证及时核拨。举报奖励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而且这次将市长公开电话12345设为受理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效力较大。”食品安全办公室科长王学伟告诉记者,为了防止有些部门推诿扯皮和群众投诉无门,特设立市长电话作为举报电话,为举报人的线索“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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