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放心消费在东营”创建工作
截至8月底,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240起
2018年09月1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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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徐文君 通讯员 庞海霞 韩伟) 1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近日,市工商局、市发改委等2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东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对日用消费品、食品消费、物业和装修服务消费等十二个消费领域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责任划分,明确各责任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700家以上,基本覆盖主要消费领域、消费集中场所和经营服务性企业,放心消费示范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创建取得明显进展。
  据了解,为开展“放心消费在东营”创建工作,市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作为承检机构,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进行商品质量抽检。截至目前,共抽检各类商品6大类208批次,涉及服装饰品、家用电器、建筑装修装饰材料等,已经出具初检报告的有150批次。
  开通手机APP消费投诉举报系统。消费者通过该系统既能实现在线消费投诉举报,又能查看商家基本情况、信誉信息和服务承诺,还可以查阅消费法规、消费知识、通知公告等信息。在消费者、经营商户和市场监管部门间架起一座三方互通的信息桥梁,有利于提高消费纠纷和解率和消费者满意度。截至8月底,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240起,其中手机APP消费投诉举报系统自5月底开通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44起。
  联合发文形成创建工作部门合力。明确创建目标和责任分工,扎实开展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点。强化消费维权大数据应用。汇总整理分析每个月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形成消费维权报告,通过新闻媒体和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东营工商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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